各地的充电桩补助方针因区域和时刻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一些详细区域的充电桩补助方针概述:
对请求省级资金的新能源公交车充电设备建造项目,暂定补助300元/千瓦(最高不高于充电设备置办价格的60%)。
对请求中心资金的充电设备建造项目暂定补300元/千瓦(相同设有最高置办价格份额约束)。
对充电站(直流充电桩3个及以上)的公/专用充电设备,给予年度运营电量0.1元/千瓦时的补助。
在公交、城/乡际客运等公共服务范畴建造的充电设备,按额外输出功率给予一次性建造补助,直流充电设备(含交直流一体机设备)600元/千瓦。
对高速公路停车场、服务区等建造的公共充电设备,相同给予600元/千瓦的补助。
江苏常州供给两层补助,沟通桩补助规范不超越200元/千瓦,直流桩不超越500元/千瓦;运营补助规范不超越0.1元/千瓦时。
对年度新增自用充电桩5000个以上的,给予100万元奖补;年度新增自用充电桩1万个以上的,给予260万元奖补;年度新增自用充电桩2万个以上的,给予600万元奖补。
关于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建造完结并经过检验的个人自用新能源轿车充电设备,给予1万元/根一次性建造及电费补助。
对装置个人自用充电桩的,于报装后给予一次性1000元/人的充电费补助(其他状况装置个人充电桩的给予600元/人的充电费补助)。
福建省、合肥市、芜湖市等地也出台了相应的充电桩补助方针,包含按充电根底设备类型进行补助、对充电设备建造运营企业给予奖赏等。
此外,还有一些国家层面的补助方针,如资金扶持、税收减免、电费调控、土地供给便当化和技能研制鼓励等,这些方针旨在促进充电桩职业的快速开展和新能源轿车的遍及。
请注意,以上信息或许随时刻产生显着的改变,主张在实在的操作前咨询当地发改委或有关部门以获取最精确的信息。